尼希米記7章
尼希米記7章
哈拿尼與哈拿尼雅一同管理
1城牆建成後,我就裝上門扇,委派了守門的,歌唱者和利未人,
2我委任我的兄弟哈拿尼和營樓長哈拿尼雅,管理耶路撒冷,因為哈拿尼雅是個可信靠的人,敬畏神勝過許多人。
3我吩咐他們說:“日上中天時,耶路撒冷的城門也不可長久敞開;太陽還停著未落,守門的人站崗的時候,也要關好門,要派耶路撒冷的居民站崗,一些人在哨崗,另一些人在自己的屋前瞭望“。
4城既寬闊又廣大,但城中的居民稀少;房屋還沒有建造起來。
*耶路撒冷城雖大但是還沒有太多人居住,耶路撒冷目前只是一個大而空曠的城,守護和管理這個城就非常重要。什麼是對的人,尼希米可以把責任交託給他呢?他找到可信靠的人,那人的特質是“敬畏神”的人。
第一次回歸的猶太人(拉2:1)
5我的神使我的心定意,召集貴族,官長和人民,要照家譜登記我找到頭一次上來的人的家譜,我找到的家譜上面寫著:
6以下這些猶大省的人,從前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擄走他們,現在他們歸回耶路撒冷和猶大,各人回到自己的城鎮。
回歸的領袖(拉2:2)
7他們是跟所羅巴伯,耶書亞,尼希米,亞撒利雅,拉米,拿哈瑪尼,末底改,必珊,米斯毗列,比革瓦伊,尼宏和巴拿一同回來的以色列民的人數記在下面:
回歸的平民(拉2:3-35)
8巴錄的子孫二千一百七十二人。
9示法提雅的子孫三百七十二人。
10亞拉的子孫六百五十二人。
11巴哈。摩押的子孫,就是耶書亞和約押的子孫,二千八百一十八人。
12以攔的子孫一千二百五十四人。
13薩土的子孫八百四十五人。
14薩改的子孫七百六十人。
15賓內的子孫六百四十八人。
16比拜的子孫六百二十八人。
17押甲的子孫二千三百二十二人。
18亞多尼幹的子孫六百六十七人。
19比革瓦伊的子孫二千零六十七人。
20亞丁的子孫六百五十五人。
21亞特的子孫,就是希西家的子孫,九十八人。
22哈順的子孫三百二十八人。
23比宰的子孫三百二十四人。
24約拉的子孫一百一十二人。
25基遍的子孫九十五人。
26伯利恆人和尼陀法人,共一百八十八人。
27亞拿突人一百二十八人。
28伯。亞斯瑪弗人四十二人。
29基列。耶琳人,基非拉人和比錄人,共七百四十三人。
30拉瑪人和迦巴人,共六百二十一人。
31默瑪人一百二十二人。
32伯特利人和艾人,共一百二十三人。
33另一個尼波的人五十二人。
34另一個以攔的子孫一千二百五十四人。
35哈琳的子孫三百二十人。
36耶利哥的子孫三百四十五人。
37羅得,哈第和阿挪的子孫共七百二十一人。
38西拿的子孫三千九百三十人。
回歸的祭司(拉2:36-39)
39祭司的數目記在下面:耶書亞家的耶大雅的子孫九百七十三人。
40音麥的子孫一千零五十二人。
41巴施戶珥的子孫一千二百四十七人。
42哈琳的子孫一千零一十七人。
回歸的利未人(拉2:40-42)
43利未人的數目記在下面:何達威的子孫,就是耶書亞和甲篾的子孫,七十四人。
44負責歌唱的:亞薩的子孫一百四十八人。
45守門的人數:沙龍的子孫,亞特的子孫,達們的子孫,亞谷的子孫,哈底大的子孫和朔拜的子孫,共一百三十八人。
回歸的殿役(拉2:43-54)
46殿役的數目記在下面:西哈的子孫,哈蘇巴的子孫,答巴俄的子孫,
47基綠的子孫,西亞的子孫,巴頓的子孫,
48利巴拿的子孫,哈迦巴的子孫,薩買的子孫,
49哈難的子孫,吉德的子孫,迦哈的子孫,
50利亞雅的子孫,利汛的子孫,尼哥大的子孫,
51迦散的子孫,烏撒的子孫,巴西亞的子孫,
52比塞的子孫,米烏寧的子孫,尼普心的子孫,
53巴卜的子孫,哈古巴的子孫,哈忽的子孫,
54巴洗律的子孫,米希大的子孫,哈沙的子孫,
55巴柯的子孫,西西拉的子孫,答瑪的子孫,
56尼細亞的子孫和哈提法的子孫。
所羅門僕人的後裔(拉2:55-58)
57所羅門僕人的子孫的數目記在下面:瑣太的子孫,瑣斐列的子孫,比路大的子孫,
58雅拉的子孫,達昆的子孫,吉德的子孫,
59示法提雅的子孫,哈替的子孫,玻黑列。哈斯巴音的子孫和亞捫的子孫。
60作殿役的和所羅門僕人的子孫共三百九十二人。
身世不明的人(拉2:59-63)
61以下這些人是從特米拉,特哈薩,基綠,亞頓和音麥上來的,可是他們無法證明他們的父家或世系是以色列人。
62這些人是第萊雅的子孫,多比雅的子孫和尼哥大的子孫,共六百四十二人。
63祭司中,有哈巴雅的子孫,哈哥斯的子孫和巴西萊的子孫;巴西萊娶了基列人巴西萊的一個女兒為妻,所以起名叫巴西萊。
64這些人查考族譜的記錄,卻找不著,因此他們算為不潔淨,不能作祭司。
65省長告訴他們不可吃至聖之物,直等到有能用烏陵和土明來決疑的祭司興起來。
回歸者的總數(拉2:64-67)
66全體會眾共有四萬二千三百六十人。
67此外,還有他們的僕婢七千三百三十七人;又有男女歌唱者二百四十五人。
68他們有馬七百三十六匹,騾子二百四十五匹,
69駱駝四百三十五匹和驢子六千七百二十頭。
*以斯拉也做過記載,記在以斯拉記2章,名字和數字大致相同,讓後世知道那些回歸的人,是有有名有據的,被記念的意義的。
為聖殿而奉獻的財物(拉2:68-70)
70有些族長為了這工程而捐獻;省長捐給庫房金子八公斤,碗五十個和祭司的禮服五百三十件;
71族長捐給這工程的庫房金子一百六十八公斤,銀子一千二百五十公斤。
72其餘的人民捐獻金子一百六十八公斤,銀子一百四十公斤,祭司的禮服六十七件。
73於是祭司,利未人,守門的,歌唱者,一部分人民,作殿役的,和以色列眾人都住在自己的城裡。
*尼希米記載為修建耶路撒冷城牆,猶大地區的官長和以色列的族長帶頭捐獻金子,銀子和禮服。帶領百姓出錢出力的參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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